“蛋炒饭。”钟秀回答。
林至行说:“等着。”
钟秀见他挽起袖子,套上围裙,站在开放式厨房里很熟练地摆弄厨具。没一会儿,钟秀就闻到了香味,肚子没出息的叫。
他循着味道过去,隔着餐桌观察林至行。
这个男人美貌,成熟,有魅力。
充满危险。
钟秀怕他,不想接近他,可每次却又召之即来……
挺下贱的。
林至行往锅里散了把葱花,接着起锅装盘,将炒饭端到钟秀面前。
里面放了火腿、冬菇和笋丁,已经远远超过了钟秀要求的蛋炒饭的范畴。
不知道为什么,钟秀忽然没了之前的拘谨,拿起勺子大口吃饭。
他对食物有种长久以来的敬畏感,不管喜欢不喜欢都能塞到肚子里去。
对于他来说,东西没有好吃不好吃,只有能吃或不能吃。
这是老爷子从前总说的一句话,现在成了钟秀的生活哲学。
林至行坐在他对面,纠正他的吃相:“慢点吃,肚子自己会饱。”
“习惯了。”钟秀放下勺子,眯起眼睛笑。
这是小时候的习惯,不吃快些,同学们就要对他饭盒里的东西评头论足,说他捡人剩饭吃。
也难怪,那会儿钟秀的东西几乎全是捡来的,衣服,书包,鞋子,甚至还有一双破了洞的羊毛袜。可唯独每天吃的饭菜是老爷子早起做的,钟秀不想听人说那是捡的。
后来,实在烦了,他就端着饭盒去厕所里吃,站在隔间里飞快吃完,听到上课铃响才回教室。
逃避久了,就忘了吃相,长大了想改,好像也不太能改过来。
第20章
钟秀吃光了最后一口饭,捧着盘子说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