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大人物,千哥元哥他们。”高朋再次清点了餐具数量,把云吞杯、红酒杯、啤酒杯和果汁杯依次放好,洁白的骨瓷碗碟配上高高矮矮的水晶杯子,向客人发出亮闪闪的邀约。

“就千哥元哥您搞这么紧张干嘛?”小服务员不解,千哥元哥自家人,老板总说星月就是他两自家的厨房。

“千哥请他们班同学,大学同学呢,那我还不郑重点儿?”高朋笑呵呵地搓手,“给千哥长长脸。”

正说着林千星推门进来,身边是元泽,后面跟着男男女女6、7个。

“千哥,元哥,”高朋一边热情迎上去,一边跟服务员打手势要他们赶紧上菜,“不知道你们喝什么,白酒啤酒一样来了一点,姑娘们就喝马蹄莲露,我们店里新开发的,评价不错。”说完开始把椅子往外拖,微微含腰,请他们入座。

“辛苦了,月月。”林千星先介绍付伟,然后再依次互相介绍了一番。

混社会久了,特别是高朋这种饭店老板,三教九流的人见得多,早就练出一副看似熟络实际又端了点架子的待客之道,跟学生们比起来显得入世成熟多了。

他这招对林千星和元泽没用,但能唬住其他人。在他们看来,高朋作为同龄人已经在社会上打拼成功,挺让人服气的。

高老板对元泽和林千星又那么热情恭敬,这么一番推导下来,那他们两人也不一般。

夹菜喝酒,热热闹闹地吃完这顿饭。

最后服务员端上一大盘水果拼盘和新鲜莲蓬,大家戳着水果剥着莲蓬,吃得心满意足。付伟趁大家没注意,溜到门外叫来服务员,准备买单。

小服务员连连摆手,跟付伟说不用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