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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他努力反抗,但还是被迫勾起了自己体内信息素的反应——他和严荀的信息素匹配度实在太高了,这就相当于直接面对他什么都不穿的时候,压根儿顶不住。

严荀上楼后直接来到傅思衡的门前,还扯了一下他的手指按下解锁,然后堂而皇之地进门了。

一进去就直接扛着人走进卧室,傅思衡已经吓坏了,什么都说不出来。

直到严荀把他丢在床上,才发现他已经满眼泪水,脸部和脖子红得不像话,死死地咬住嘴唇。银白的发丝蹭得乱糟糟,零散地贴在脸颊上,显得楚楚可怜。

严荀当场兽性大发,想也没想就把他推倒了。

“呜……你个混蛋!”傅思衡被扣住脉搏,一口咬在了脖子上。

他简直怀疑严荀是不是属狗的,每次动不动就给他来一口。

严荀气他跟自己说分手,但此时已经记不起来这件事了,完全沉溺于醉人的晚香蜜桃。

傅思衡的房间是简约的绅士灰色调,床单棉麻材质,他躺在上面,雪白的肤色被衬得意外煽情。

严荀瞬间就被迷住了,一手扯开自己的领带,动作用力到领口的扣子都崩了几颗。

他的手从衣摆伸进去,沿着薄薄的肌肉线条往上移动,像一条捕猎的蛇类,一点一点蚕食、感受着猎物的紧绷与绝望。

傅思衡眼角湿润,睫毛都粘在了一起,发抖地说:“严荀,你……你别欺负我。”

他的声音是前所未有的柔弱,像一株被拔掉所有尖刺的玫瑰花,眉头微微锁在一起。

严荀的心软的一塌糊涂,感觉快化成一滩水了。

他撑起自己,俯身啄了啄傅思衡软烫的唇瓣,沙哑着说:“不欺负你,哪里舍得欺负你,我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