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是他在教堂唱诗班开始表演的时候对着坐在底下的人群拍的,光圈调得很小,只有最中央的一个人尤为突出。
那是他们都不认识的女孩,穿着校服,外面还套上了大棉服,把自己裹得臃肿。但脸却是小而白净的,几缕头发从酒红色的毛线帽里钻出来,被教堂顶上的灯光打亮。
她发现了张敬,并且直视张敬的镜头,神情介于吃惊与警惕之间,嘴唇微微张开,像是下一刻就会冲他喊出“不许拍”。
宋丰丰发现了张敬的异样,趴在他背上把照片抢过来:“你什么时候拍了个美女!”
“还给我!”张敬连忙回身跟他抢,“我随便拍的,不认识。”
“这是实验中学的校服。”宋丰丰指着女孩的衣服说。
张敬终于把照片抢回来,小心放进纸袋子里:“是就是呗,也没什么。”
三人走出冲印店,宋丰丰摸着下巴回忆:“奇怪了,我觉得那女的有点面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他苦苦地回忆,最后终于想了起来。
虽然母亲不肯来见他,但宋丰丰偶尔经过实验中学的门口,还是会停下来一阵子。他跟自己说,我要在这里买杯奶茶,买串烤鱿鱼,买两支笔。但他也从来没在学校门口遇上过想见的人。其中有一次他路过时,发现实验中门口的公告栏里贴着颇大的彩色海报,靠近了才看清,是参加全国数学竞赛获奖者的照片。实验中学有两个学生获得了金奖,都捧着奖杯,站在领奖台上合影。其中一个是学委的女朋友,而另一位略高一点、更好看一点的,则是张敬偶然拍下的这个姑娘。
因为好看,所以给人印象深刻,就连宋丰丰只瞥了几眼,也记住了。
他告诉张敬,张敬难得地不耐烦起来:“金奖就金奖啊,关我什么事。”
宋丰丰和他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是同班同学,又因为身高一直都差不多,你长我也长,做过好几年同桌,张敬心里想什么他完全清楚。揽着张敬脖子往前走,宋丰丰坏笑:“让学委女朋友帮你介绍吧?喜欢人家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