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函第一次见秦至简的字,和他本人那种时常带点野性侵略感不同,秦至简的字是标准行楷, 甚至带着点板正。他写:“记得把我的还回来。”
没有落款。
还好没有落款。
东子八卦兮兮地扒在门边盯着梁函:“函哥, 是你的内裤吗?谁给你的啊?”
梁函抬起头,平静地解释:“在剧组洗的衣服,和别的同事拿混了。”
“噢。”东子悻悻然,对桃色新闻的兴趣荡然无存, 扭头走了。
梁函松一口气,把衣服袋子顺手丢走, 随后抱着脑袋趴在了桌子上。
昨晚的葡萄酒度数太高, 据说是制片人连云自己从国外带回来很昂贵的好酒。好不好喝梁函一点都不记得了, 他印象里只有两个画面, 一个是他第一轮喝完, 跑去卫生间成功催吐,另一个就是第二轮喝完,他用仅存的意识抢着买了单, 没让路思琪这个介绍人破费。随后, 其他关于酒后的记忆就都变得模糊而遥远。
反正他经常醉到糊涂, 梁函从自己出来开工作室以后都已经醉习惯了。他喝多了也能记得打车回家, 偶尔醉得厉害,怕回家吐脏地毯,他就忍着来工作室睡一晚上。总之,都能对付过去。他毕竟是个男人, 知道自己喝醉了最多被人摸走点钱,所以身上从来不放贵重物品,至今还没出过事。
唯一出事,就是遇上秦至简。
梁函懊恼地想,秦至简真是他万万不该招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