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想考什么学校、谁和他做过什么约定……季微光都记得一清二楚,每张明信片上的话语都情真意切,细致到哪怕不落款留名,对方都能一眼猜到这是谁留下的字迹。
他真是太温柔了,温柔到颜扬有些吃醋,想把季微光花在别人身上的心思全都夺回来,让季微光一心一意只对他一个人好。
“微光,有我的吗?”
“行,给你也来一张。”
季微光从明信片中挑出一张浅黄色的,画面上有一只巨大的金毛狗,懒洋洋地趴在地上,傻乎乎,瓜兮兮。
季微光对着颜扬眨眨眼,想都不想就枕着粗糙的树干写到:
[如果颜扬明年考上帝都大学,我就让他啃我脖子。]
树干凹凸不平,季微光原本还算工整的字迹也因此变得歪歪扭扭,乍一看几乎完全看不出来笔迹。若叫旁人见了,恐怕只会当是哪个粉丝在无耻yy。
季微光写完,飞速地将它挂上红绳,转过身去看颜扬的表情,指望看他满脸通红或者羞愧难当。谁料这厚脸皮的家伙非旦没有半点被吓到的模样,反而正拿着手机对明信片拍照。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微光今日许下的承诺,到时可不能后悔。”
“拭目以待,绝不反悔。”
颜扬郑重其事地点击“保存图片”按钮,盖章画押!
不过明年这个时候,季某人应该已经满十八了吧,只是咬脖子什么的……
罢了。先得寸,再进尺,最后一整个吃掉。
还有三百七十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