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页

——要是能把他卖掉就好了。

“不是的恩人!”灰翎忙道:“你可别信他们的话,这些人是鬣狗部落的,整片蛮荒森林最坏的就是他们!”

“哦,说来听听?”林烁从兜里摸出一把炒黄豆,分给灰翎一半。他左右看看,没什么干净地方坐,于是坐到熊顿背上。

熊顿:“噗。”

角落里的黑熊看见他喷出一口血,惊恐地:“嘤!”

“说你的。”林烁坐着不动,道:“你肚子里全是坏水,我帮你挤挤。”

灰翎学着林烁的样子嚼了颗黄豆,眼前一亮。

他道:“鬣狗部落,以前也是住在森林里的。”

蛮荒森林越往深处凶兽越多,大部分弱小的部落都生活在森林边缘,相互之间的联系也比较多。

鬣狗部落曾经住在灰鼠部落附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开始像灰鼠部落一样,来往于森林与沙漠之间。

然而,鬣狗部落可不像灰鼠部落一样,一心只想做生意。在见识了城市的繁华之后,他们不愿再过以前那种狩猎的苦日子,想要像城里的贵族一样生活。

“后来一段时间,周围的部落就经常丢小孩子,有的是没觉醒的,还有一些刚觉醒的新战士也在狩猎中突然不见。”

“几个部落的族长上了心,让有经验的战士远远保护,几次之后,才发现是鬣狗部落干的坏事。他们专门带走落单的人,卖去城里当奴隶,这样便能获得很大一笔钱财,以及许多森林里见不到的宝贝。”

森林边缘的小部落不堪其扰,联合起来把鬣狗部落从森林赶了出去,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谁知从那以后鬣狗部落倒是不偷人了,他们开始抢人。

“鬣狗部落的战兽行动快,性格凶猛,他们专门趁战士出门狩猎的时候把部落里的人抢走,等战士回来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听说他们被赶出森林后在沙漠里找到了一块据点,那些被掠夺来的奴隶都关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