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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当初只谈了将近两个月的恋爱,匆匆忙忙的,那时正值他青春期的尾巴,除了能写进疼痛文学里的那些,剩下的都不太能播。

第一次谈恋爱就遇到许未迟那样的,樊期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还是应该难过。后来他确实也有尝试过再找一个喜欢的,但怎么尝试怎么失败,总是还没开始就觉得哪儿哪儿都不对。

再后来他开始接戏了,忙了起来就不会去想这些,并开始觉得自己为了忘记许未迟而找别人这事特别傻。

找的人身上没有许未迟的影子就不想要这点,更傻。

他和许未迟虽然在一起时不太和平,但分手分得非常和平,分手那天两人做了那么多天最纯洁的事——只简单拥抱了一下。

然后,他给许未迟送了个分手礼物,一个他自己做的小印章,印章上有他樊期的名字。

那个印章,不管是形状还是上面的小篆,都是樊期一点一点亲手雕的,他觉得意义非凡。

重点是那个印章很小,和小指的指甲盖差不多大。一切手工如果小了,难度就高了,难度高了,看起来就精贵了!

不知道是心照不宣,还是临时找了个东西充数,许未迟也给他送了礼物。

穷人送手工,富人奢侈品,许未迟给樊期送了一块手表,分开之后樊期转头就去网上查了手表的价格,惊得他当场想回头抱许未迟大腿,并觉得自己这个小精贵算个什么?

往事随风,往事随风啊。

许未迟去澳洲了之后,樊期也像今天的齐越似的抱着手表伤春悲秋了好几天,那时他才刚19岁啊,才刚高中毕业,根本没见过什么大风大浪,这么一分手,这不,开始疯狂非主流了嘛。

特别是凌晨那段时间,提笔就是一首月亮花儿星星你我的失恋打油诗,还必须押韵,仿佛下一秒就有出版社找他出书,写的是十分严谨。

一开始也戴了几天手表,不过没两天就收起来了。

首先他的生活圈根本没人看得懂这块表,其次他戴得实在难受,手表走一秒,他就想一秒的许未迟,再次,他生怕表哪儿嗑了撞了,稍微碰到哪,都宝贝地检查好多遍。

综合上述,他实在是心脏受不了,最后还是收了起来,再藏起来。

他高考刚结束时想买部手机,但看中的手机太贵,他不想跟爸妈要钱,就去接了个家教,教的是一个初中小男孩的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