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倒是很容易解释,女孩子本就比男人们更喜欢肉嘟嘟圆溜溜的幼崽,但大约十五岁之后,伊尔萨的婴儿肥就开始离他远去了,姑娘们的热情却从未减退。

只要不犯错,就会被喜欢,这是伊尔萨的推论。

所以,他看穿真相般自信提醒格雷加尔:“你吃完烤鸡腿没洗手。就去摸女孩的新衣服了,是么?”

这就是“手脚不干净”的奥义吧?反正伊尔萨曾因为这个原因被妈妈拧过耳朵。

“我没有吃鸡腿,我的手很干净。”格雷加尔摊开手掌给小胖龙检查,委屈地解释:“我只是想摘下她的围巾。”

“谁?”伊尔萨疑惑。

“娜娜。”

伊尔萨暴怒:“那那戴围巾关你什么事!你想打架吗?”

“我说了。”格雷加尔不悦地纠正:“那个小精灵叫希诺,莉娜才是娜娜。”

伊尔萨不听,伊尔萨已经叫习惯了:“莉娜是谁?”

“是很重要的人。”格雷加尔严肃回答。

“什么是重要的人?”伊尔萨追问。

格雷加尔沉默了一会儿,尝试描述自己的感受:“就是……很想念,你对她的记忆不会被时间冲淡,反而在加深,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清晰,所以每一天都更想念。你难受的时候,只要向她讲述,很快就能再次振作起来,功勋和成就都想要立即、第一个告诉她,如果没有办法让她知道这些,我再怎么厉害,都好像无关紧要,一切都会变得无关紧要,她不在,我也变得无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