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下,陆思瑾那双杏目炯炯发亮,这辆摩托车她买了快一个月了,每次骑着它的时候她身心还是会亢奋。

速度与激情,带给她的快感那是汽车跟自行车都无法做到的,她喜欢穿梭在风中的感觉。

……

不到十五分钟,陆思瑾的哈雷稳稳的停在公司楼下,踢下支架,摘下头盔,她很自然的甩了甩长发,随即抬起修长的腿从摩托车上下来,动作行云流水很是帅气。

门口老保安远远的看着她,轻啧了两声,他想不明白,白白静静的一个小姑娘怎么就喜欢骑那大的摩托车呢?听说那摩托车比小汽车还要贵,他真是无法理解现在的年轻人。

摩托车边上,停着一辆黑色奥迪q7,比陆思瑾早到几分钟,驾驶座里的男子接了个电话,因此没有立马下车,等他挂掉手机侧过身准备下车时刚好看到摘下头盔的陆思瑾,那个画面像电影里的慢镜头,等他看清她的脸,握着车把的手顿住。

陆思瑾把头盔扣在摩托车上,侧过身便对着边上那辆q7照了照,她那头羊羔卷被头盔压的更加凌乱了,她飞快的捋了捋便往大门口跑。

车里,俊逸的男子怔怔的看着车窗,眉心微蹙,良久,他才推开车门下车。

陆思瑾上气不接下气,冲进办公室。

“思瑾,你总算来了,”林晓雨迎到她面前,压着声音:“听说那人已经到楼下了,陈总都亲自下楼去接了,你没碰到吗?”

陆思瑾喘了两口气,“我没坐电梯,跑上来的。”

“你太机智了,”林晓雨拍了她一下,“刚刚组长还问你来着,我说你去洗手间了,还好你来的及时,要不然我都没法圆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