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提醒:“他们来了。”
卓谦还在捣鼓沈加澜送给他的新手机,听到这话,赶紧往树后躲了躲。
很快,那两个人便走到了卓谦躲避的树前,他们并没注意到卓谦的存在,一边往回走一边骂骂咧咧。
由于离得近,他们的说话声清清楚楚传入卓谦耳中。
“妈的,那臭小子也太不识好歹了。”其中红发青年歪头啐了一口,“老大看在他还是学生的份上,把期限宽松到了这个月初,结果那个臭小子不知感恩就算了,还他妈搞失踪,他最好祈祷别被老子逮住了,不然老子非得把他往死里揍!”
“好了,说这些有什么用?”另外一个脖子上有着蝴蝶纹身的青年不耐烦地开口,“眼前最重要的是把人找到,不然被老大往死里揍的人就是我们了。”
红发青年想了想,忽然说:“我们不是知道他的学校和班级吗?直接去学校堵他吧,他那种没心没肺的人不回家很正常,但不可能连学校也不去了。”
纹身青年陷入沉默,似乎在考虑这个建议的可行性。
两个人渐行渐远。
等他们完全消失在视线中,卓谦才从树后走出来。
王子说:“红头发那个叫李策,有纹身那个叫姚成凯,他们说的老大是余伟,你有印象吗?”
卓谦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这篇耽美文是他早几年前看的了,当时他跟着父母和哥哥在舅舅家吃完饭,闲来无事,翻阅起了表妹书柜上的小说,他看得快,一目十行,囫囵吞枣,很多细节都不太清楚。
回想起来,他只记得原主向一个名为余伟的人借了钱,哪知道余伟专做借贷生意,打听到原主有个有钱阿姨后,一次又一次地利滚利,本来原主只借了几万块钱,如今光利息就是本金的好几倍。
王子听完卓谦的话,补充了一下。
原来前年原主在地下台球室结识了李策,两个人都爱玩乐和泡吧,臭味相投,没过多久便顺其自然地成为酒肉朋友,后来原主缺钱,找李策帮忙,于是李策把他引荐给了余伟。
直到一个月前,原主才得知李策的工作居然是帮余伟收债。
也就是说
李策和余伟从一开始就在合伙坑原主的钱。
原主气归气,却因为向余伟打了借条,又害怕把事情闹大,只得一忍再忍,继续白白向余伟送钱,后来他实在没钱了,不得不开始躲着余伟等人。
可没想到余伟还是不愿意放过他,竟然让李策和姚成凯找到他所住的小区外。
既然他们能找到这里,那说明他们找到家里也是迟早的事,而且他们连他的学校和班级都知道,之前没去学校找他可能是担心老师插手后更拿不回钱。
但不管怎样,一直逃避下去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卓谦揉了揉发疼的太阳穴,赶紧往小区走去。
路上,他感觉有些奇怪,问王子:“之前问你一些事情,你都不太清楚,怎么对那几个人的事情知道得一清二楚了?”
王子回答:“我只知道原文里写过的剧情和出场过的人物,至于作者没写过的剧情和埋下的伏笔,我就不知道了。”
原来是这样。
卓谦发现王子还真是……一点作用都没有。
别人穿书带个系统相当于有了个粗大的金手指,在新世界里霹雳无敌,而他穿书带个系统相当于脑海里多了个吵架的人,凡事都要靠自己。
哎……
他好心累。
卓谦回家刚打开门,就闻到一股饭菜香从厨房飘来。
他换上拖鞋,径直朝着厨房走去,只见系了条围裙的周文雅在厨房里忙碌,她嘴里哼着小调,似乎心情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