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森林是真的大,磨磨蹭蹭,郭梓安又往前走了半个多小时,依然没看到尽头。
郭梓安本想继续往前走,意外的是,他看到了自己曾经吃过的大脚兔子。
大脚兔都是灰色的,它们三三两两在林间吃嫩草,彼此维持着一定的距离。有雄兔子试图压在雌兔子身上,雌兔子稍稍走开一些继续呆萌地咀嚼嘴里的嫩草。那三瓣嘴动呀动,与呆滞的眼神形成鲜明的对比。
想起那大脚兔子的味道,郭梓安走不动路了。
这可是他在森林里,目前唯一确定的,可以放心地吃的肉类。
这是异世界,可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而且这个世界有恐龙,相信绿化面积非常广,动物没到濒临灭绝的地步。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不吃这些动物,他就要饿死。
郭梓安做好心理假设,麻溜抽出小刀,目光在大脚兔子上来回逡巡。
先让他看看。
他要随机选一位幸运兔子,与他的金针菇好好炖一炖。
那只小的不行,肉太少了,连走路都不稳,估计是只年轻的兔崽子。他还是不吃小兔崽子了。
那只兔子似乎好胖,但会不会是怀孕的母兔子?郭梓安实在不想剖开肚子看到里面一堆小兔子,这会破坏他对美食的纯粹喜欢,产生罪恶感。
那只大的好像还可以,虽然有点瘦,他不太喜欢啃骨头……
那边的好像更好,那只大脚兔子虽然矮了一点,但更胖一些,估计肉会比较多。
郭梓安还是没有下手,而是选择往旁边移动,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合适的兔子。
这些野兔都被迫接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年迈的兔子很少,年纪最大的兔子估计就壮年而已。
又看了一会儿,郭梓安可算看到一只各方面都不错,且没有违背自己良心的大脚兔子了。
那只大脚兔子骨架不小,有成年藏獒那么大。身上的脂肪不少,皮毛很光滑。但皮肤上有许多疤痕,毛短的地方根本遮不住,只能把疤痕露出来。而且缺了半只耳朵,看着很没有生存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