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歌抿着苍白的唇追过去的时候,海域四面八方都是女娲族纯正的气息,流水中还夹杂着一丝金色。
许多海底深处的大妖,被这□□人的香气引了出来。
九歌一路厮杀过去,卫凛早就不见踪迹了,海里到处他的气息,可他身上根本没有女娲族的气味,这都是他的血香。
曦辰发现不对劲后,也跟着九歌一块找卫凛,他们从东南海的鲁地一直找到了帛和,仍旧没有寻到卫凛。
卫凛仿佛掉进大海的砂砾,就这么凭空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开启了防盗功能,百分之四十。
第71章
三年后。
残阳透窗照了进来, 将屋内熏染出一片猩红。
卫凛整个人仿佛刚从水里捞上来的, 衣襟洇湿了一大片墨色的痕迹
他躺在破旧的床榻上, 缓慢地喘息着,胸口也随之起伏不定, 纤长浓密的羽睫染成了血色, 倒是让苍白的脸看起来有了几分气色。
卫凛望着窗外日渐下沉的金乌,整个人如同一尊泥塑似的, 神情半晌都没有任何变化,身子更是疼的懒得动一下。
不知道过了多久,屋子走进来一个人, 他赤着上半身, 胸膛宽阔,腰身收窄, 匀称修长的骨架上覆着一层蕴藏着爆发力的肌肉。
男人有着一双琥铂色的眼睛,还有一张极其尖锐锋利的獠牙,上面隐约还沾着血, 看起来野性十足。
但在看见瘫在床榻上, 淌着冷汗的卫凛时, 原本因为捕猎而凝着杀戮跟血腥的眸子, 顿时变得慌乱了起来。
男人走过来半蹲到了卫凛面前,眉宇间透着担忧,“那些小虫子又咬你了?”
卫凛抬头看了一眼他,对方那双琥铂色的眼眸在血色的残阳里,显得格外柔软。
三年前卫凛从东南海逃出来, 被海眼卷到岸上的时候,正好遇上了来捕猎的今岑,然后他就被当成猎物捕回去了。
当时卫凛被东南海狂暴的海眼绞的浑身无力,再加上今岑力大无穷,所以才被他网兜了回去。
今岑下海是去捕鲸的,没想到多兜回来一个猎物,他见卫凛生的好看,倒是没有吃他。
今岑并非对卫凛动了什么恻隐之心,纯属是因为海域里越是好看的东西越是不能吃,就跟蘑菇似的,颜色好看的蘑菇多半都有毒。
卫凛身上没有神族气息,这才被今岑当成了海域里的不明生物,只是生的好看,却不中用,更不中吃。
被嫌弃的卫凛被人就这样圈养了起来,今岑每日都会定时投喂他。
今岑是一只纯正的妖,性子虽不能说单纯,但却是个脑子少根筋的铁憨憨。
他养着卫凛的理由很简单,觉得既然是好不容易从海域里拖回来的,就算不能吃,但也不能这么放了,索性先养着。
至于养着卫凛要做什么,今岑倒是没有想过。
等卫凛的伤养好了之后,见今岑对他没什么杀心,卫凛也就留了下来。
今岑虽然有着妖族的好战,冲动,嗜血这些毛病,但性子却是妖族中难得简单直白的,有些像大型犬类,你对他好一些,他便会热情的拿脑袋蹭蹭你。
人到底是群居动物,哪怕卫凛是个冷心冷肺,生性凉薄的人,他也不愿意一个人独居,更何况他的腿脚不太方便。
两年前卫凛的妖毒彻底发作了,他终究从血统最纯正的神族,变成了一只半妖。
九歌倒是没有骗他,妖化的时候卫凛险些没有熬过去,幸亏他之前储备了不少自己的血,到关健时刻还是顶了一些用处。
卫凛早在做好离开的打算时,便每日都会从自己身上取一些血存起来。
三年前他能顺利从东南海逃走,也多亏了女娲神血引来了不少海底深处的大妖,作为屏障暂时拖住了九歌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