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璇的声音很轻,但歌者对于血族的吸引是致命的,即便是在打斗时,李牧也还是听到了,然后他一个停滞,就被霍金利摁倒在了桌子上。
谭昭不知打哪摸出来一副金丝边眼睛戴上,这才施施然坐在椅子上:“他告诉你,他的身份了?”
任璇咬着唇,轻轻点了点头:“我知道,他是吸血鬼。”传说中的吸血鬼,不老不死,以血液为生的吸血鬼。
“他也告诉我,我是……他的歌者。只要我变成吸血鬼,我就能像从前一样走路了。”
谭昭当着合格的聆听者:“你答应了吗?”
沈美人救过她,任璇对沈还英是有多一层信任的,闻言她摇了摇头,却又点了点头,很是坦诚:“我心动了。”
平心而论,是下半辈子都坐在轮椅上活着,还是成为不老不死却能自由行走的吸血鬼,在没有深入了解之前,或许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
长生不死的吸血鬼时髦值点满,只需要改变饮食作息就可以避免残疾,这听上去确实非常诱惑人,任璇在知道自己的腿可能永远都恢复不了时,是完全没办法接受的,或者说,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平静地接受残缺的自己。
她刚才,就像是被魔鬼引诱了一样,即便知道这样可能太草率,但还是情不自禁地选择相信最后的一点烛火。
谭昭闻言,推了推眼镜道:“那要继续吗?”
任璇有些语塞,人的勇气很奇怪,第一次可以勇敢无畏,而第二次的时候,就会有所衰竭,特别是当着同学的面,她点不下这个头,但内心深处,她依然为之心动。
“沈还英,这是我的决定,你不要……”
李牧的话才说到一半,就对上了平光镜下带着冷意的眸子,那一瞬他只觉得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锁住了全身,本能让他停止了挣扎,甚至连言语都忘记了。
“既然如此,那你有没有对她说,我能救她的腿,不必经历初拥,也没必要成为吸血鬼呢?”
霍金利:艹!沈还英这个妖孽!
任璇瞬间瞪大了眼睛,她当然不傻,沈美人现在表现出来的东西显然也不是常人,就在听到这话的一瞬间,她心里就信了大半,但本能驱使着她发问:“真的?”
谭昭点了点头,他既然遇上了,还是同班同学,能救他肯定是会出手的:“九成的把握,就看你的选择了。如果你想选择成为血族,那你没必要考虑医学手段,但如果你还想做人类,那我可以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