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假期:

宋代的法定节日包括元日(春节)、元宵节、寒食节、天庆节、冬至5个大节各休假7天,合计35天;天圣节、夏至、先天节、中元节、下元节、降圣节、腊日7个节日各休3天,合计21天;立春、人日、中和节、春分、春社、清明、上巳节、天祺节、立夏、端午节、天贶节、初伏、中伏、立秋、七夕节、末伏、秋社、秋分、授衣节、重阳节、立冬21个节日各休假1天,合计21天;宋代每个月还有3天旬休,一年合计36天;加起来,共有113天。和现代的节假日天数差不多。(宋人笔记《文昌杂录》)

2. 关于污染公共环境的惩罚:

政府同时立法严惩破坏城市公共卫生的行为,《宋刑统》就禁止居民打洞穿墙、向外倾倒垃圾;主管城市卫生的官员如果袖手不管,则与犯法者同罪。居民如果自行将粪溺倒入河道,将被处以杖八十的刑罚。

3.女子读书。

在宋朝,虽然男女受教育的权利兵不平等,可并没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明清时才出现),甚至“当时风尚,妇女皆知爱才”。欧阳修、司马光、朱熹等士大夫都主张让女子读书。宋朝有大量士庶家庭的女儿都得到教育,能断文识字,甚至吟诗作赋,譬如李清照、朱淑真。题壁诗中也可以读到许多首不知名女子的题诗。南宋时,还有两名女童参加了科举考试的童子科(《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4.民风好讼(爱打官司)

宋朝社会既有“终岁不见长吏”的宁静秩序,也有“讼牒纵然”的健讼风气。江南一带,“诉讼日不下二百”,“诉庭下者日数百”,“三日牒诉数百”,每天上衙门打官司的人数以百计。民告官也屡见不鲜,如在民风健讼的江西路,小民“一不得气”,便“诋郡刺史,讪诉官长”。江西德安县的县民“以丞(副县长)暴溺,群诉于漕台(转运使)……丞竟罢去”。民众运用集体诉讼的方式,成功驱逐了一名丧失民心的县丞。(《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5. 户贴:类似于现代的户口本,内容上更具体一些

6. 姣姣:即姑娘。

7. 地经:在宋朝的市场上,地图已经成为一种商品,宋人称之为“地经”“里程图”。

第九章

接下来的两天里,陆辞准备出了两套方案。

一套较为简单,是为治标:即组织附近街坊一同筹资,雇佣工匠凿私井出来,供这条街道上的住户取用。

并非是他自己凑不够挖一口井的耗费,而是私井一挖出来,定是极为打眼,更不可能刻意藏着。这么一来,除了会跟关系最好的钟家分享外,四邻少不了上门来‘借’,也难得清静。

况且,一口私井的维护虽简单,但也得费神去盯着,倒不如一开始就将街坊们都卷入来,再把井直接挖在街道上,不必占用自家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