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齐天将齐远山找来,让他从黑山矿场将两年前俘虏的西班牙神父进行一番“教育”,使他对某些天主教信条进行修改,以符合汉洲习俗和政治法律规范,并顺带以天主教神父的名义,对王徵有些执念的家庭道德观,进行一番“有意义”地重新解读。
汉洲建制已近三年多,除了大部分民众为汉族为主体的大明移民外,还有一些“外来”人口,日本人和来自柔佛、马打兰的妇人,自然很容易归化和驯服。但还有一部分来自巴达维亚和呂宋招揽和掳掠而来的欧洲人,可能就有些麻烦。
这些欧洲人可都是信仰基督的,虽然有天主教和新教的区分,但毕竟心里都住着同一个上帝。同时,这部分欧洲人还大多数是汉洲比较稀缺的技术人才,分布在冶炼、钢铁、军工和造船等行业,就连水师舰船上都拥有不小的数量。
宗教本质上是人对超越于自然界与人自身的事物崇拜和遵从。宗教相信世界存在超越物质世界万物的神明,并且神明是与人一样具有意识、情感等生命特质,能够与人的生命相通。宗教对于其信徒来说,绝非是一堆教训和理论这么简单,不应简单的将其理解仅仅存在于人脑中的意识。
远离家乡数万里,心中总得有一个心理寄托,但在汉洲是没有教堂和神父(或者牧师)的。因而,有些虔诚的信徒,会在家中自行祈祷和弥撒,以慰藉内心的彷徨和无助。
作为汉洲的统治阶级,信奉的自然是万物皆在掌控之中的理念。而且,任何宗教,都必须选择政治正确,即,可以辅助和迎合汉洲统治阶级的治理和教化。
宗教有让宗教信仰者行动的能力,如果一个宗教宣传积极向上的思想,无疑能使宗教信仰者做出有利于社会的行为,它可以使人断恶修善,惩恶扬善。但是,一个宗教宣扬不利于社会和平稳定发展的思想,那么宗教信仰者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
中华文明就被认为是缺乏宗教基因的文明,宗教一直不占主流意识。实际上,在中国的帝王术上,宗教是手段不是目的,孔子就说过“神道设教“,意思是老百姓愿意信就信去,只要把握好限度就行了。
在中国历代,王权一直处于绝对至上的地位,而宗教则只是世俗王权的附庸。因为,中国的宗教并不是一种脱离政治权力的存在,经常受到世俗王权的制约和限制,甚至宗教想要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获得更高的社会上的认可度,都需要借助王权的支持,在得到相应的地位后,宗教还需要对世俗王权服务。
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不仅是世俗的绝对统治者,还是天赋神权的代表。在中国古代,君王既是政权上的统治者,号称人间帝王;更是神权在人间的延伸,号称天子。《史记·五帝本纪》中说:“於是帝尧老,命舜摄行天子之政,以观天命。“讲的就是天子执政,可观天命。周天子也被称为是“受命于天“,还有“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观点。在这样的封建君主专制下,宗教的权利不可能超越君权。甚至,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两大宗教——佛教、道教,也没能避免一直被世俗王权“又打又拉“的命运。
佛教中国化的历史,是它与中国文化和中国王权政治“磨合“的一个过程。佛教起源于印度,在传入中国后印度佛教所秉持的“削发““不事嫁娶生养“等原则,和中国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等观念有冲突。在此基础上,中国的佛教秉持着改革和会通融合的态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这是佛教与中国文化、王权政治“磨合“的过程,也是佛教道德化、世俗化的开始。
从而,在中国历代发生佛教教徒不敬王权时,最后都会以“实助王化“的妥协态度收场。比如,最初印度传入中国的佛经,在进行译制的时候,但凡和中国政治理念有冲突的点都会被删减或者是不译制、少译制,甚至还会增加和中国政治思想相符合的内容,佛教积极融合统治者的妥协态度,导致了佛教势力在中国的兴盛。
在中国的历史上,宗教文化的地位始终都没有越过王权而存在。外传的佛教需要迎合统治者来改变教义,道教更是从始至终以统治者的喜好为尊。宗教的影响力是建立在统治者的认可下、王权的支持下的,宗教不仅仅是王权的附庸,更要对世俗王权服务。
与中国的宗教是王权的附庸不同,西方的宗教教会甚至可以和王权分庭抗礼,甚至超越王权而存在。因为基督教的教义是“普世原则“,在这样的教义下,基督教自成立之初就不承认国家的世俗王权。之后随着时代的发展,基督教教皇的权威逐渐通过法律的认可而延伸到世俗领域,直到最后成为超越世俗王权的存在,一直到了后世不再强调。
作为有效控制汉洲的治理手段,所有宗教,尤其是外来宗教,必须对其的一些信条进行删改,要符合汉洲的统治需要,更要符合汉洲的公序良俗。至于想要超越或者想脱离统治权,那是更加不能允许的。
在汉洲的西洋民众,不仅你的身体是我们汉洲的,就连你思想的一部分也必须是我们汉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