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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黑天没白日给熬了两日,才做出个这模样。拿笔能作诗画画,握着长枪能上阵杀敌沈少卿头一次拜倒在个小小兔子灯上。

她那年十三岁,过第一个七巧节,收到了人生第一只兔子灯。

她很珍惜,晚上抱着灯许愿,乞求老天让她到盛京不要碰到兔子。

沈少卿说了,盛京有最热闹朱雀街,有最漂亮灯火,有最灿烂烟火,也有最美味糕点。

他说,他总有一日会回到盛京,回到自己故乡。

那个时候,她想都没想便道:“你去哪里我就会跟到哪里。”

他只笑了笑,摸了摸她头,“只要是追云能到地方我都会带着你。”追云是沈少卿养鹰,养了很多年了,贴身跟着,寸步不离。

当时她没懂这话意思,后来,他战死沙场,死之前却拼死放了追云回来。

他去了那个无人能去地狱,留下她苟活在人间。

沈清云眨了眨眼,只觉得眼底有些湿了。

姜玉堂拎着灯站在街对面,就见沈清云快步朝他走了过来。四周来来往往都是人,她眼神却只看向他。

“怎么了?”

他站在原地,看着她靠近,那炙热眼神像是不顾一切,只落在他身上。

“没什么。” 沈清云看着他脸,许久之后才喘出一口气,眼神往下,看向他手中。

“原来兔子灯这样好看。”

“你之前没见过?”姜玉堂递给她,觉得她这话有些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