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页

冥界以强者为尊,没有什么“师门”的概念,一个强大战士往往要跟随好几个老师学习。埃斯波尔男爵看到葛征的“强大”,便动了心思。这样做一举两得:既可以让儿子学到一些更高超的战技,又可以让儿子跟在葛征身边监视他们,以防万一。

狼毒冥王的征兵令很急,三天以后男爵的军队就出发了。当第一只冥界军队出现在葛征面前的时候,他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惨不忍睹!

男爵大人的两百人军队排成了队列站在一起,高矮胖瘦坑坑洼洼,完全没有一点“军容”。冥界种族杂乱,只是这样一个千人左右的小村庄,就有二十多个不同的种族。因为种族太多,冥界的工匠们根本没办法生产制式铠甲,给每个战士量身定做又不可能,所以铠甲在冥界是奢侈品,只有高级战士才能拥有,而普通的士兵,则更多的是在脖子上挂一个护身符。

护身符能够放出简单的防御和祝福性魔法,护身符越小、制作的越精巧威力也就越大。不过男爵大人的士兵们,每个人脖子上都挂着脸盆大小的一块护身符。再加上长长的绳索,有个矮胖如球的团猬族士兵的护身符都拖到了地上。

看到埃斯波尔男爵对自己的军队的装备很是自得的模样,葛征就能猜出来这个世界其他领主的军队是个什么样子。

葛征不太擅长炼制护身符,毕竟护身符的防御效果远远比不上铠甲,在人界铠甲才是军队的最佳选择。

他有意帮助男爵大人提升一下军队的装备水平,可是他用言语试探了一下,这位男爵在炼金术方面算得上“一贫如洗”,几乎没有任何的材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葛征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倒也落得个清闲。

军队在茫茫的荒原上缓慢推进,到了夜晚,军队中的四名魔法师就手中攥着一把冥晶币坐在四个角上,撑起一片魔能防御罩保护着整只军队。到了第二天一早,四位魔法师都快累趴下了。于是军队中仅有的几匹马都要让给他们,就连男爵大人自己也要徒步行军。

四天之后,男爵大人的军队汇进了一支大部队之中,被这只有这三千人的大部队裹挟着一路往北行去。果然不出葛征所料,冥界军队的装备不是用一个“非常”就能形容出差的程度,至少也要用上三个“非常”。

其他军队的事情和葛征无关,汇合了大部队之后,他们发到了专用的行军帐篷,可以抵挡夜晚的风暴,葛征每天躲在帐篷里睡觉,日子过得清闲无比。

四天之后,三千人的军队又汇进了更大的一支部队,这支军队的人数达到了四万人,由一位公爵带领。爵位同样也代表着实力的高低,据说这位大军统帅肯德里克公爵大人,已经成功晋级了十八级战士。

这支军队成了狼毒冥王殿下手下的第三军团,有了番号,编制也就整齐起来。军中分步兵营、骑兵营、魔法师营、射手营和异士营。冥界有很多修炼了稀奇古怪的能力的强者,这些人在战斗中往往能够在战争中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几乎每一支军队中都有这么一个异士营,这些“异士”大多都是军队的统帅自己的私兵。

索萨四人都是各自神殿的佼佼者,年少得志春风得意,一个个都是心高气傲的主儿,否则帕雷拉也不敢和葛征较劲。

现如今到了冥界,入了大军营帐,才发现原来真的是高手如云!冥界特殊的环境,将几乎全部的高手都集中到了军队之中,随便见到一个人的气势都足以让他们折服,这几天治好了伤的帕雷拉十分乖巧,学会了夹起尾巴做人,对葛征也是礼敬有加,他们都知道在冥界还要借助葛征的实力才能完成任务。

只是帕雷拉到现在也没想明白:葛征的实力明明不怎么样啊,怎么就能打败了山德鲁,而且像山德鲁打败自己一样轻松?

第三军团暂时驻扎在狼毒冥王的王城外,等待其他大军到齐之后一起开拔。葛征平常也不出去,毕竟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担心自己一不小心露出马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