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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高兴了,老爷您不知道,科琳大婶家的女儿,就是一直嫌弃我是个打柴的,不肯嫁给我。现在,我跟了老爷,还看不上她了呢!我要娶罗兰村最漂亮的女孩!”

葛征听了他的豪言壮语,好奇问道:“罗兰村最漂亮的女孩是谁?”“就是村长老爹的小小女儿。”葛征回忆了一下,刚才村长老爹也带人来送行,他身旁站着的就是他的小女儿,葛征记得那女孩有着一截蛇腰——不过这蛇,是蟒蛇。

入城的时候,葛征才知道自己上一次被人骗了,入城税不过一枚银币,自己上此竟然掏了一枚金币,整整一百倍!想想也是,像老实敦克这样的村民进城卖东西,收入两枚金币已经是极限了。如果入城税就要两枚金币,根本没人会来。

二十多天没有回来,葛门炼金术商店的旗杆依旧高高矗立,布幡依旧迎风飘扬。葛征打开门上的魔法锁,一旁的老汉斯伸出头来:“葛,你总算回来了,有个看起来很有身份的人,每隔三两天就要来找你一回,最近几天几乎每天都来。”

看起来很有身份的人?葛征嘀咕一下就知道是谁了。他笑了笑对老汉斯说道:“我知道是谁了,谢谢你大叔。”老汉斯等葛征进去了,连忙关上门,一溜烟的跑道了城主府的后门,敲开了门道:“我找伯姆托。”过了片刻,一个下人从里面出来,老汉斯也不认识他,只是说了一句:“葛征回来了。”那人点点头,拿了一袋金币交给他。

老汉斯打开一瞧,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足足有十枚金币!只需要跑一趟,就顶得上自己卖掉一件上等的护具,这金币未免太好赚了。老汉斯在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想:这葛征究竟是什么来头,为什么博摩斯少爷要找他,那个看起来在城主府中地位不低的先生也要找他。这位先生好阔绰,一出手就是十枚金币!

葛征刚刚安顿好,外面就传来了一阵马蹄声。果然很快就响起了一声呼喊:“请问大师回来了吗?”葛征从里面走出来,果然是那人。马车还是那辆马车,不过那人的神情却没有以往那么从容了。“大师要出门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这些天可把我给苦坏了……”

葛征奇怪:“苦坏了?”那人自知失言,连忙取出一张莎草卷:“这些天大师不在,积攒下了不少问题,大师抽个空慢慢解答,这是报酬。”说着放下了一张晶石卡片。葛征知道里面的金币肯定只多不少,接过那莎草纸卷道:“好的,我今天晚上就解答出来,你明天来取吧。”“多谢大师!”

老实敦克躲在门后面看的眼馋不已:看看人家贵族老爷,随便做几道题,就能赚钱,生活实在是太美好了!跟着老爷混,一定有前途!好好干上几年,我敦克就罗兰村里最富有的人乐,到时候盖上一幢大房子,娶了村长老爹家的漂亮女儿,人人见我都要尊称一声“富翁敦克”,哈哈,富翁敦克!

葛征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售货员正在做着富翁的美梦,那卷纸上题目不少,看来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的确积累下了不少的难题。他坐在桌子旁边,从墨水瓶中抽出鹅毛笔开始做答。

葛征用的最顺手的自然还是毛笔,毕竟从小练习。不过作为葛门两百年来最有希望下山行走的弟子,葛征也练过钢笔字。葛门并不是完全与世隔绝的,毕竟身处在二十一世纪,弟子们虽然不能随意下山,但是山下的一切还是很清楚的。如果葛门派出去的杰出弟子,连钢笔都不会用,汽车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还不被别的门派取笑?

既然练习过使用钢笔,那么鹅毛笔勉强也能使用,虽然葛征的鹅毛笔书法实在不怎么样,但是总算是马马虎虎能写出来。只是这鹅毛笔实在不好用,一不小心一大滴墨水就会滴在纸面上,形成一团污渍。葛征撇了撇嘴,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制造一只钢笔!

这个注意似乎不错,炼金术也要服务于百姓生活,不能曲高和寡做那阳春白雪嘛。

钢笔没什么难度,不过今天晚上要把这些题目解答完毕,是没有时间琢磨钢笔了。葛征正在答题,老实敦克有些胆怯的伸进一个脑袋来:“老爷该用晚膳了。”他这么文绉绉说话,要多别扭有多别扭,顿时把葛征逗乐了,哈哈大笑,手上一抖,一大滴墨水落在纸面上。

葛征大恼,看来发明一支钢笔,势在必行!

“你会做饭?”葛征以前一个人住,他的烹饪技术不怎么样,完全是对付,只求糊弄住了肚皮不闹革命了事。敦克不敢把话说得太满:“我只会做烤面包和菜汤。”这是罗兰村最普通的餐点了。葛征点点头:“去准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