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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初某市夏为销售经理,为了拿下市电信局的单子,听说电信局的某领导要学开车,就自己想办法借一辆吉普给电信领导练车。对方车技不行、冬天陷到泥坑里了,夏为销售经理就二话不说脱掉鞋袜直接带着小弟们踩在泥雪坑里把车推出来,还关照领导不用下车,外面下雪冷、脏,那领导还是个大胖子”。

在90年代前期,能这样把客户伺候得比自己亲爹还亲的狼性销售魔,国内是不太找得出来的。

所以说,任正义那套让几万人誓死以命相赌的嗜血狼性,肯定有其独到之处。

要是顾骜擅自大改对方的股权结构,去占太多便宜,万一对方基层觉得“咱拼死拼活都是在为已经首富的顾大老板赚钱,那还赌命个屁啊,混混日子算了”,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连任正义自己,后世都只在夏为占了仅仅将近2的股权,自然是有其道理的。

顾骜还是讲点儿情怀的,对于后世本来就能靠自己的力量干掉国际先进同行的民族企业,顾骜也不是说不想稍微分一杯羹,但他不想因为自己的介入导致对方竞争力下降,整体实力反而不如原本历史。

顾骜赚钱赚得也够多了,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可能看到任何机会都插一脚的。

顾骜觉得,未来要想不影响夏为本身的内生性的、自发的竞争力,他就算现在拉任正义一把、提供一点资金和资源上的支持、并换回一些股权利益。

那么,到2010年代,他自己最终的持股比例,最好也别超过5,免得太扎眼。

5都不到的话,放在上市公司那就相当于连举牌公示都不用写的,可以随便隐形。任正义都拿2,他顾骜拿5也不算过分。

……

不过,在对方早期盘面还很小的情况下,如果顾骜只奔着“我只想要5”的心态去投资,那无疑动用不了多少钱,也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在合理范围内加速夏为的成长。

顾骜也不可能说跟解决张仲谋问题时那样,靠给任正义的团队一个比较虚高的估值,来解决这个问题。

张仲谋毕竟是港商,而且此前是美籍华人,人家生活在一个有风投的环境里。

而任正义这次要创立夏为,可是纯种的内资企业,估值风投这一套,法律上都没有基础支持。

所以,顾骜跟任正义和平友好讨论了很久后,即使任正义表示“对于顾总有心投资并不反对,也乐于看到顾总引来更多外部资源、加速早期发展”后,暂时也商量不出一个妥善的办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