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每分钟能够阅读两万字的天才,在加百列出现之后,他读了大量与神学相关的书籍,还有一些有关神鬼之类的魔幻小说。
虽然那些小说的设定被加百列批得一文不值,但读得多了,还真让瑞德摸索出一些有用的东西。
变化成繁星银河的天花板,就是他的成果。
摸索出的东西越多,越给了瑞德一个错觉。
那就是,在他自己的精神世界里,他有着比加百列更多的主场优势。
可事实就是如此残酷,哪怕精神世界是他的主场,但相差过于悬殊的精神力仍是让瑞德面对加百列的时候像是一只柔弱的小鸡仔。
精神世界里,斯潘塞·瑞德被加百列捏住后颈,腋窝腰侧这种耐不住痒痒的地方被肆意咯吱,这让瑞德扭着身体笑出了眼泪。
笑到了最后,瑞德觉得自己的身体被掏空了。
而始终优雅矜贵的炽天使则将软成面条的瑞德放在地上,他的头发都没有乱上一丝。他拍了拍瑞德的脑袋,语重心长地告诫道:“天使就在你眼前啊,傻孩子。别见到个小姑娘就叫天使,人家小姑娘才四岁啊。”
早恋是要不得的。
没看到他这个十几万岁的炽天使都还在悲催地打着光棍吗。当了他的代言人,还想未成年就脱单?
做梦呢,傻孩子。
斯潘塞·瑞德完全没有想到加百列正在琢磨这些东西——米莎才四岁,四岁!他才不是恋童癖!
活了十二年,本性羞涩而腼腆但逼急了,瑞德也能生动体现出“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特质。
不要瞧不起兔子,要知道,这世上还有着一种名为钢牙小白兔的存在的。
于是,在加百列将人欺负够了又慢悠悠顺毛的时候,瑞德“嗷”地一下,张嘴就咬住了加百列的手掌。
瑞德的牙口就是再好,也奈何不得一个炽天使,尤其两人正在精神世界里,灵魂投影的强度取决于他们自己对本身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