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头却是因为“诡计”得逞,而乐得泛起了小花花。

看得鸭鸭不禁扶额叹气:[阿星你变了,越来越不像红领巾了!]

[略~]

项星在心里头默默做了个鬼脸,便直接无视掉它。

转而小心翼翼地打量起这间房子来。

房子是尔玛族的传统建筑风格,充满民族情调。

不大,但干净细致,显得非常温馨。

瞧着瞧着,项星突然瞧见了一件眼熟的东西,正挂在客厅一侧的墙上。

那是一件破旧的,已经有些发黑的迷彩袄子。

虽然扣着编号铭牌的位置已经没有了东西,但直觉告诉她,这就是她在照片里见到的,一模一样的款式。

所以,刚才那个男人,十有八九就是白旭了。

另一头,泡好茶的笛雅,瞧着项星正认真地瞧着阿旭那条袄子,手中不禁颤抖了下。

却是有些无力地垂下脑袋,叹了口气。

算了,终究是躲不过。

“妹子,喝口茶吧。”

她走上前来,将茶递给了项星。

又忽地轻笑几声,望向她,“你男朋友,认识我们家阿旭,对吗?”

“……”

项星有些诧异地回望过来。

他叫阿旭啊。

那,十成十了。

想罢,女孩儿微笑着,轻轻点头,“嗯,他们曾经,是一起出生入死的战丶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