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狗挺聪明的,据说能把一件事情记住一辈子。难不成凯恩受伤了,象狗狗一样舔舔就会好了?
接下来希宁一边喝着饮料,一边听着宾格老调重弹。她都知道,懒得问。可宾格一改上回剧情,她问了,宾格才会说,这次说个不停。
剧情无聊至极,原先想法有点改变,能不能承认自己是女王,什么都知道。这样就不用再重复一遍了!
希宁站了起来:“我想出去逛逛,不介意吧?再说你们两个那么长时间没见面,应该有很多话可以说。”
宾格又白了一眼:“没话跟他说。”
其实也挺矛盾的,狼是服从领头的,蜜蜂是效命于女王蜂,两个结果一个咬伤了作为王族的主子,一个出卖了已经成为女王的身主。
好吧,至少现在她要赶紧出去避一避,因为一大波的克鲁姆还有几个雇佣军,要打过来了,目标自然是她。
她被也不知道什么枪被轰晕过去,鼻子都流血了,然后被头发象紫色拖把、骑在飞行摩托车上的拖把头女带上飞船,带去了前女王二女儿那里。
等醒来时,伤已经治好。但这并不代表着,她想被轰这样一枪,要知道被轰的鼻子流血,差点脑震荡的滋味并不好受。
房子外面是一大片的麦田,回头再看看,固定在房子四周的蜂巢,甚至走廊上都挂着一坨坨的。想想就好笑,养蜂的不去种植花多的地方,去跑到麦田旁。好吧,麦子也会开花,可麦子花有花蜜吗?好似只有花粉吧。
走进麦田内,希宁知道哪些外星人会隐身,于是尽量躲在偏僻点的地方。
果然不一会儿,麦田里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哪些细瘦得象火柴棍般的外星人,时不时从隐形中显露出几次真身。
希宁静静地坐在地上,不动不动地看着它们从不远处经过。这隐形装置也太脆弱了吧,打一下就会显示出来,走动几步又会显示出来。看似好高科技,其实离人类的科技水平也远不了多少了。人类不要说三、五十年,大约二十年就有可能超越他们。
而空中那个紫色拖把头女;还有一个丑陋壮汉,拿着很大很拉风,其实还不如一个火箭筒厉害的所谓蜂窝枪,以及一个路人甲手下,一大波的都满满靠近那幢房子。
接下来就相互开枪大战一场了,希宁拔了一根麦秆,去掉叶子,嘴里叼着慢慢嚼,悠哉悠哉地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