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今天早上,走进空空荡荡的衣帽间里的轩明城突然发现——自己堂堂天兴总裁,居然没衣服穿了!
无奈,他只好来找药忘忧。
这有种把送给别人的东西要回来的既视感,实在是让总裁大人有些尴尬。
“哦,有啊。”药忘忧点了点头,走到一旁拉开衣柜门,对僵在门口的轩明城道,“我不知道你要的是哪种,你自己来拿吧。”
药忘忧刚被颛和送来的时候,穿的还是古代的衣服,还披着一头长发。轩明城便让覃梓带他去了发廊,然后又拿了几本杂志让药忘忧挑衣服,最后买了多少他也不知道,反正是把房间里的衣柜塞满了。
而在前两天的“撸猫协议”之后,轩明城也不知是不是良心发现还是心存感谢,叫人去衣帽间里把一个大柜子清了出来,然后又填满了大半柜子的药忘忧能穿的衣服。
虽然事情都是交代家里的帮佣去干的,可轩明城过目不忘的能力,让他依稀记得药忘忧挑的其中一本杂志上,有几件卫衣是走的特别宽松的风格。
虽然那药罐子比自己矮大半个头,但那衣服套在自己身上估计是刚刚好的。
简单地翻了一下,轩明城果然找到了,他本能地翻开衣领口往里看了一眼,还好,吊牌还在。
轩明城又鬼使神差地闻了闻衣领口,一股子药材味,不过……好像没有之前那么难接受了。
而且想到这味道可能会招猫,轩明城更是觉得这味道有些诱人起来。
药忘忧已经坐回了椅子上,低头拿着一只紫云狼毫笔在书页上做批注,手腕上套着一个柳条编的圈——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
他恰好写到针灸的部分,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浓墨饱满的笔锋轻轻一顿,在书页上留下一个小黑点。
轩明城看了他了一会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说谢谢?还是说我走了?
想了半天,他觉得还是别打扰药忘忧写东西了,将衣柜门拉上后,转身朝外头走去。
但轩明城还没走出几步,药忘忧的声音却从背后追了上来:
“你今晚早些回来,我在家里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