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明星工作室。还有一家影视公司。
明星工作室,陈言出资1000万,占股百分之30。陆曼凭她个人入股,占股百分之60,美丽姐出资200万加她个人能力,占股百分之10。
在商言商,虽然陈言不在意这些小钱,但他还是略微计算了一下。
整体自己很占便宜。相当于用1000万买了一个当红女星未来百分之30的收入,而且什么都不用自己做,非常的合算。毕竟按照陆曼的流量和粉丝,一年一两千万收入没有问题(封杀前)。
条件这么优厚,那么肯定在别的地方要找补回来。
所以,他接着看起影视公司的股权占比。
影视公司的股权要简单的多,在方案中,陈言将在三年内,注资2亿9千万成立一家影视公司,占股95,而陆曼明星工作室将出资1000万,占股5。
因为是工作室出资,所以按照比例,这5的占股中,3属于陆曼,15属于陈言,05属于美丽姐。
而按照文件的要求,陈言将书面承诺,这家影视公司总计3亿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陆曼的影视项目。
用两层股权结构,美丽姐成功的把陈言的3亿资金捆绑到了陆曼的战车,而且没有让陆曼丧失自由。甚至还可以通过工作室的交叉持股,分享影视项目的利益。
同时还让陈言保证了自己的利益。
不得不说,这个方案设计的很巧妙。
不过
这和陈言有什么关系呢?
陈言只是想要刷钱罢了。
投资陆曼,也只是因为可以职业返现。
所以看完文件以后,陈言不在意的把文件放到桌上,说道,“可以。就按你们的计划办吧。”
这下轮到美丽姐惊讶了。
认真说,这份协议挺公平的。
但问题是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公平。
手握资本,面对演员,本身就可以不公平。
毕竟,演员到处都是,但是资本就那么几家
所以她早做好了和陈言扯皮的准备。
结果
就这么草率的同意了?
她看向陈言,试探的问道,“您不需要再多看一下,看看有没有需要补充的地方?”
陈言摆摆手,“不需要。”
美丽姐又问,“那您不打算再谈谈股份比例?”
陈言笑着说道,“我投资陆曼,只是因为我相信她一定会成为天王巨星。”
“至于,赚不赚钱,赚多少钱,我都不在意。”
“毕竟我只是想见证一位巨星的诞生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