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睡早起身体好,”这是小朝纵的回答。
“少爷,我们刚好那会儿要起来做事,没被吵到,”这是家仆的回答。
朝砚舔了舔嘴唇道:“……说得对,按时吃早饭对身体也好,排出毒素,一身轻松……算了,我先去穿一下衣服,等会儿给你普及知识。”
巳时马上要过了,到了午时王家就该给他们送钱来了,这要是衣衫不整的见人,还不知道那位王夫人又生出什么花花肠子呢。
经过朝砚的训导,在小孩儿终于知道吃早饭的重要性以后,王家的轿子再度抬了进来,随行的还有一个大箱子又一个大箱子,沉甸甸的放在了潮庄的庭院之中。
朝砚倒是睡了个好觉,可是王夫人明显没有睡好,青黑的眼底即使是涂了厚厚的脂粉也能看出一二端倪出来。
一下子将大半的家底掏空,还要一晚上的筹备,睡铁定是睡不着了,想来精神头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可即便下轿让人扶,这位夫人在看到朝砚身边那幼小的身影时,眸中仍然划过了一抹显而易见的狠厉与厌恶。
或许最初一个孩子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威胁,只是一个用来出气的对象,可以随便她拿捏责罚,可是当这个她看来弱小的存在一而再,再而三的逃脱她的掌控,甚至让她无法下手的时候,曾经的有恃无恐就变成了执念。
人不能成魔,却可以有心魔。
朝纵算是重回以后第一次见到王夫人,他极小的时候被丢弃,按理来说是不应该认得这个女人的,可是或许记忆中的那些伤痕太痛,不需要别人做指引,朝纵在第一次见到那个女人的时候,心底就产生了极致的厌恶。
夹杂着恐惧,伴随着愤怒,就像是浓酸一样的黑水不断从心口溢出,腐蚀的心口好像冒着烟一样的腐烂疼痛。
他想要将这个女人碎尸万段,将她漂亮的衣服剥下,将那脖颈扭断,将那步摇直接插入她的脑海之中,将她扔在野兽堆中被啃噬殆尽。
在朝纵用那样的目光注视着王夫人的时候,王夫人的目光也在打量着朝纵,皮肤白皙剔透,眼睛活灵活现长的极为姣好的模样,穿着的衣服小巧玲珑,看着极为的惹人怜爱,女人都应该喜欢这种可爱的生物的,若是旁人的孩子,虽不能跟她的誉儿比,但是值得逗弄两下。
但是这个孩子,眼角眉梢的痕迹让她想到了那个给予她浓重威胁的女人,那个女人太美了,从眼角眉梢到红唇肌肤,每一寸每一寸,就连那当时濡湿的发梢好像都美到了一个极致。
任何一个看到她的男人都会为她心动,因为那样美的一双眼睛之中,却有着不沾染任何浮尘世故的单纯,即使她遭到了她的丈夫那样的对待。
她自己的男人,她当然清楚是一个什么样的货色,窝囊,好色,风流,可是偏偏是她最初恋慕的那个人,她还想留着他,当然要提防别的女人和别的女人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