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毕竟是人生大事,他们也不会为了这种事情盲目追赶。
五十人里,虽然也有一两个成功进入恋爱期,可远远没到结婚的时候。
程森立玩游戏的手都顿了顿,他都没进入中心圈闹张元帅了,想不到还要被点名,“一个都没成。”
“什么?”就连距离程森立最近那个都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
“就是不喜欢我这种,我又不好意思逼他们。”程森立对自己的外形也很无奈。但其实他也不太喜欢硬邦邦的纯爷们。可谁叫基因和他开了个玩笑。
“哪轮到他们喜欢不喜欢,得你喜欢啊。”人群里冒出一个声音。
五十多个人拥挤在一起,程森立都不知道谁在说话。
但这不影响他的回答,程森立按着游戏,输多赢少,“我就是没那么喜欢啊。我又不是张元帅,第一眼就馋林人鱼的身子。”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张誉元不以为耻反为荣,把自己喷得香喷喷后,骄傲道:“你们都来当我伴郎了。”
众人:“……”
无法反驳。
待到时间,两方人陪着新人出场。
只一眼,林学笔和张誉元就找到了彼此。
林学笔穿着白色西装,矗立在两个穿着黑西装的伴郎前。张誉元则身穿军装礼服,与其他他人的区别仅在胸.前的礼花,可林学笔仍在人群中找到张誉元。那一股独特的气质,是谁也模仿不来的。
林学笔向前走,张誉元也情不自禁地向前走,两人在宣誓的台子上相遇。
五十名同样穿着军装礼服的伴郎坐到椅子上,成为这场婚礼数量最多的来宾。
聂书杰最后是被元纪杉扶着坐的位置,这一群人的气势实在是太足,威压再怎么收敛依旧带着强大的压迫感。他真庆幸没有闹伴娘,抢新娘这种环节,不然他根本招架不住。
杜勤明也没好到哪里去,只是纯人类终究不太一样。他能感受到危险,却也没到聂书杰那般敏.感地察觉危险。到了某个程度后,他反而不再继续害怕了。
台上。
张誉元情不自禁就抓住了林学笔的手,想要从对方身上汲取一点勇气。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情怯,就像兄弟们说的那样,他已经和林学笔什么事情都发生了,这场仪式存不存在都不会影响他们任何未来。
可站在这里,张誉元就……
胸腔里莫名涌出激动,张誉元吻住了林学笔,仿佛这样就能够安抚他的情绪。
林学笔也很激动,只是激动以后,发现张誉元这家伙又光亲,没有吻了。
或许,张大猫正是为了让他记起那些过往吧?
熟悉的动作,使得一幕幕过往浮现至心头。
张大猫的,张誉元的,还有许许多多的,甚至是已经忘了模样,不知道姓名的路人。
“别动。”张誉元缓缓离开,“他们录像,亲起来太丑了。”
林学笔:“……”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吗?
张誉元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戒指,戴进林学笔的无名指。林学笔也同样。
两人转身,戴着戒指的手紧握在一起,面对到场的所有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