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咬,那是动物标记的特色之一。
而季风也觉得他没什么需要标记周卫廉的。本来嘛,周卫廉跟他也没什么关系,就是个过路的,还是个刀尖上舔血的人,这一点儿都不符合季风对配偶的需求。
所以,他自动过滤掉了周卫廉胸口的咬痕,就当它不存在。
对季风来说,他还以为那牙印是他自己不小心啃上去的,反正怀了崽子之后,妊娠反应总是有些不对劲儿,无缘无故地咬一口,又算得了什么?总比被咬要强吧?
可是周卫廉却是很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被季风咬的,他也是故意露出来这个咬痕,就是给季风看的——他也觉得,如果季风是假失忆,那就肯定应该能想起来他们俩之前有这么点儿事儿;如果季风是真失忆,那就当这个咬痕是他们俩“互助”的时候弄出来的——总会把季风糊弄到手的。
说是糊弄,也就是那么一说,原本就是要把自己看上的媳妇儿娶回家的,周卫廉只是选了个比较粗鲁的说法罢了。
“昨天晚上那个背心被你那只猫抓坏了。”他强迫自己把这句话说得温柔又和蔼,“你那只猫,都成精了。”
季风吃吃笑了起来。
“成精”,这个说法对季风来说还是很新鲜的。
他原本看电视里出来的那些美女,个个儿都娇艳妖娆,一会儿伸出爪子呲牙咧嘴,一会儿又伸出尾巴摇曳多姿,原本以为这2013年怎么也有他这种基因改造人呢,可谁知道拿了他的腕表,用了下这个时代的互联网,才搜索出来电视里演的那叫“妖精”,跟他这种通过科学技术做出来的产物是完全不同的物种。
妖精,那得修炼成百上千年。而他,跟人类的成长周期没有区别。
只是季风现在担心的是他肚子里的这个小崽子——他才怀孕三周就开始妊娠反应了……那这个孩子难道不到九个月就会出来?
他思考着肚子的问题,也就没去管周卫廉关于蓝宝石的话题,反而喃喃自语:“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什么?”周卫廉一愣,说这个词儿的时候声音也就大了点儿、
季风也被他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反映了过来,说道:“我……我是说我想去买几本书!”
买书好啊!
周卫廉心中喜悦,脸上倒是没表现出来,只是转身拿了搭在床头的外套,说:“那你洗漱一下,我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