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很好看,就好像春天初初绽放的桃花,桃花瓣粉滟滟,却又质地轻薄剔透,薄软地贴在幼滑的肌肤上,能透出肌肤上的白润,也因为肌肤的白润,那抹粉艳更显娇媚。
冬麦感觉到沈烈的目光,觉得他的目光像是能看透自己的心思,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了,便扭过脸去。
“你的脚这么小,你看,和我手掌差不多。”他将她的脚放在手中仔细地看,五根脚趾头白净匀称,指甲盖圆润润的,像小贝壳。
“那是你自己的太大了,一般女的都这样!”冬麦的脚,比起其它姑娘媳妇,大小也就差不多,若说小,做鞋的时候鞋样子也就是略小一点点罢了。
“我哪知道一般女的什么样,我只知道你的。”沈烈细心地帮她穿上袜子。
他的声音清哑,动作又是那么体贴,冬麦膝盖软,腿也酥。
帮冬麦穿好了袜子和鞋子后,他起身。
他个子很高,哪怕她在村里媳妇间已经算是高挑的,他依然比她高出许多。
现在她坐在炕沿,他站在炕下,他依然几乎将她覆盖。
他身子微微前倾,凑在她耳边,低声说:“冬麦。”
冬麦听着他后面有话,心跳加速,默不吭声地等着他说。
沈烈:“我们现在过去陵城检查,等我们今晚回来——”
冬麦咬唇:“什么……”
沈烈:“等我们检查回来,晚上我们继续像昨晚那样,好不好?”
他望着她,低声这么说,但是眸中却是有迫不及待的火热。
冬麦便彻底羞了,那些羞成了一种愤愤的情绪,她软软地瞪了他一眼:“大白天的,晚上再说吧!”
夫妻两个都穿戴好了,沈烈也拿了钱在包里。
这次结婚花了不少钱,他手头也不多了,就两百多,全拿着了,想着万一有个事,可以好好给她检查检查,如果有多余,再带她陵城各处走走。
他倒是不愁生意的事,已经打听好信用社的贷款政策了,他可以去贷款,够这个资格。
至于自己挣的这上千几百的,在这羊绒买卖上根本不叫钱,也顶不了大用,所以他也没必要太抠着。
这时候冬麦穿好衣服,下炕,但还是觉得不自在,走路的时候有些别扭,好像那里还有个什么,这种感觉和想法让她不知道该怎么见外人。
她无奈地看他:“你觉得我哪里有什么不对吗?”
沈烈:“这不是挺好的?”
她穿的是之前去陵城买的一身,挺简洁的一条宝蓝色长裤,搭配上白色薄毛衣,薄毛衣腰身那里卡得好,衬出她腰部线条来,看得人挪不开眼。
冬麦走了几步:“可我怎么总觉得别扭?”
沈烈看她走路,便明白了,不细看看不出来,但盯着看,确实别扭,知道事的,估计能猜出来,这是女人被要狠了。
当下皱眉:“那算了,今天家里歇着,明天去吧。”
冬麦有些遗憾,不过还是点头:“只能明天去了……”
不能去陵城,冬麦叹了口气,换下新衣裳,穿上家常的,之后又开始梳头发,她有一头细软的发,怎么梳都好看。
沈烈:“咱们不出门的话,今天估计有来串门的,你别太在意,放轻松就是了,一般人看不出来。”
最后一句话是哄她的,盯着看肯定能看出,不过他怕她紧张。
毕竟才娶进门的新媳妇,村里头来往多,不可能藏着一两天不让出门,那大家反而更说嘴了。
冬麦:“好。”